男女邪淫,不過是兩人受欲淫之樂而已,但咬牙切齒者,怒目環伺者,是遍虛空法界,人人都厭惡這種事。上帝憎惡邪淫之人,所以犯邪淫者,其報應如風火之快速,如患久癆之重病,難治難除,災禍立至。
住在台灣彰化巿某里的宋○全,在數年前認識鄭○棉,交往一段時間後卻又各自婚嫁,有了家室,但是兩人藕斷絲連,繼續有來往。後來鄭○棉與丈夫離婚,本身的交友又極為複雜。
在二OOO年九月七日,經營小生意的宋某,在自己租處與鄭女相處時,在半夜二時雙雙被人強押到彰化巿近郊某處山區一條產業道路,兩人都遭利刃割喉。
鄭女後來逃到附近民宅求救,宋某則喉部被割一刀斃命,同時腹部、右後肩、左臂也各有一刀,刀刀見骨。
邪淫如毒藥,宋某與鄭女陳倉暗渡,宋某邪淫別人妻女,猶如偷竊別人毒藥來食,固然會死,而鄭女接受毒藥而食,也是難逃惡報。(陶子記錄)
註:(1)取材自聯合報。
(2)願本文流通功德,回向給宋○全、鄭○棉,懺悔罪業,解怨釋仇,業障消除,離苦得樂,信願念佛,求生淨土。
道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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